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域名作为企业在网络空间的“门牌号”,其商业价值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关于网络域名的权属、侵权纠纷行为也时常发生,本文旨在探讨这一类型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司法机关如何精准界定“恶意”注册。
墨西哥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商标注册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和“单一注册”的方式办理。为方便大家参考,在此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墨西哥商标注册申请的步骤,包括所需文件和整个注册流程,以及不容忽略的商标维持程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一件商标异议案件中作出裁定,明确认定商标代理机构通过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对《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避,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这一裁定再次为行业敲响了警钟:商标代理的合规红线,不容任何形式的"曲线救国"。
在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日益完善、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背景下,商标作为企业品牌身份的核心标识,不仅是消费者识别产品与服务的重要依据,更...
在商标注册实践中,商品和服务项目的选择直接影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与法律稳定性。根据《商标法》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将国外知名商标改动、拆分并分别申请注册的案件。目前,随着商标行政管理机关加大了制止恶意商标申请注册的力度,出现了很多更为隐蔽的抢注他人商标的方式,将他人知名商标进行改动、拆分等方式进行注册即其中之一,此种商标注册在审查程序中不易被发现,但是在异议和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查询被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的整体情况,可以及时发现、甄别隐秘方式的恶意抢注情形,并予以打击。
“一标多类”是指允许商标注册申请人通过一份申请书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我国实行一标多类注册原则,是在2014年第三次修改《商标法》新增的,旨在与国际该商标注册原则接轨。本案便是针对异议申请一标多类引起的一件典型案例。
近年来,商标领域“恶意撤三”现象频发,为遏制这一现象,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加强了对“撤三”案件的规范力度,核心在于进一步严格证据要求和形式审查标准。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企业有时会发现已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存在,这无疑会阻碍企业的商标注册进程。面对这种情况,一些企业为了快速获得商标权利,可能会选择与对方协商购买进行商标转让。然而,商标转让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蕴含着诸多风险。本文正理知识产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商标转让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近期,正理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商标无效宣告再审案件已圆满结束,案件的复杂性及法律争议点值得关注。基本案情诉争商标的当前持有...